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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唔足6日工 休息日就無薪?


日日加班做做做,打工仔最期待休息日(rest day)快到,咁就可以叉足一日電,星期一再博殺。最近筆者收到一位僱主查詢:「員工5天半工作,是否需要返足休息日才會有薪?或者僱主在合約上訂立有關條款,到底有沒有觸犯勞工法例?」

休息日是否有薪由僱主決定 一般僱主或打工仔都會認為月薪工休息日是有薪,而時薪或日薪工休息日是無薪的,概念上他們會認為日薪工人返1日就有1日人工,而月薪工份糧已包括了休息日薪酬。不過根據《僱傭條例》,並無訂定休息日屬有薪或無薪,休息日是否有薪或無薪,由僱主和僱員協議而定。換句話說,月薪工其休息日都可以是無薪的,視乎合約上有沒有列明。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日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而休息日是指一段連續不少於24小時的時間。僱主不得強迫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如僱主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另定休息日予僱員;而另定休息日須安排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

因此僱員是否返足工休息日才有薪,視乎合約上有沒有訂立有關條款,僱主須要確保有關條款不能觸犯《僱傭條例》。

僱主錦囊 .僱主可按其需要設計僱傭合約條款,大前提是該條款不能抵觸或減少《僱傭條例》賦予僱員的權益。 .即使雙方簽定僱傭合約,假如僱員不是受聘於連續性合約(即未能符合418),該僱員便未能獲得《僱傭條例》的福利及保障。

文:何珮琪(Kiki) 多年處理勞資糾紛實戰經驗,曾處理多宗法庭及勞工處的勞資個案,以及多達5,000宗電話查詢。定期到各大專院校及機構舉行勞工法例課程及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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