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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 求助無門?

最近,有一間公司管理層遇上勞資糾紛,收到法庭文件,公司不想花律師費去諮詢,便向筆者查問怎麼辦?事緣該公司員工一向以WhatsApp通訊,部門主管開了群組,所有同事都在群組裡,公司有任何人事調動或有關工作上的安排都會在群組裡交流。有一天,部門主管請同事早1小時回公司工作,但有一位同事拒絕,部門主管一怒之下,便在群組打出「明天不見你提早上班,就當公司炒你。」第二天,那位同事的確沒有早上班,之後亦都沒有再上班,部門主管曾致電同事但找不到。不久就收到法庭文件控告公司無理解僱。老闆或公司管理層如遇上勞資糾紛可求助誰人?

勞資審裁處不可由律師代表 勞資審裁處向以快、簡、廉方式處理勞資糾紛。所謂「妹仔大過主人婆」,聘請律師處理官司須付上高昂律師費,一般普羅大眾未必能夠支付得起。如果因為要支付高昂律師費才能追討,相信有很多僱主或僱員會放棄。

因此根據《勞資審裁處條例》第23條,申索人和被告人有出庭發言權,但雙方不能外聘律師代表,雙方要親自出席在庭上答辯。申索人是入稟法庭追討的一方,而被告人就是被追討一方,僱主和僱員都可就《僱傭條例》去追討。

曾經有僱主或僱員表示試過花錢找律師,但他們只能解答法律上理論的釋義,未能真正解決問題。而勞工處要處於中立角色,往往查詢過後仍然一頭霧水。

僱主錦囊 僱主或公司管理層如遇上勞資糾紛,可先了解申索人理據和追討金額,一般在收到法庭文件後會列出。然後向有經驗的顧問公司查詢。 僱主或公司管理層應小心保存僱員的僱傭紀錄,並留意作出的決定。就讀者查詢情況來看,主管的確有說過解僱員工,員工可就對話紀錄作證據追討,當然能否追討成功,視乎雙方理據和法庭裁決。

文:何珮琪(Kiki) 多年處理勞資糾紛實戰經驗,曾處理多宗法庭及勞工處的勞資個案,以及多達5,000宗電話查詢。定期到各大專院校及機構舉行勞工法例課程及講座。

電郵:hrconsultingltd@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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