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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sApp 請假辭職都得?

WhatsApp 目前是最流行的智能手機即時通訊軟件,大家隨時隨地可用WhatsApp與其他人通訊,因此愈來愈多老闆、上司會透過WhatsApp向員工發出指令,而員工又會透過WhatsApp向公司或僱主辭職、請假,包括病假、事假、年假等,久而久之問題開始衍生出來。近日收到很多人事部查問究竟員工用智能手機即時通訊軟件如:WhatsApp、WeChat、Messenger、Skype等來辭職或請假是否符合勞工例?

以口頭或書面通知 先就利用智能手機即時通訊軟件辭職來看,可理解成僱員通知僱主終止雙方僱傭合約,按《僱傭條例》第6條:「僱傭合約的任何一方均可隨時以口頭或書面通知對方其終止合約的意向而終止該合約」。

雙方向其中一方提出終止僱傭合約是需要給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按雙方是否在書面或口頭僱傭合約內明示或議定該僱傭屬試用性質(即試用期),有試用期的僱員,一般為3個月,試用期內第1個月,雙方終止僱傭合約是無須給予通知或代通知金。試用期內首個月之後,隨時給予對方不少於7天的通知或代通知金即可終止僱傭合約。試用期完結後,雙方終止僱傭合約是須給予對方不少於1個月的通知或代通知金。

細心留意一點,條例內的字眼是「以口頭或書面通知」,即是口頭通知或利用手機通訊軟件WhatsApp來通知,而軟件上顯示已閱讀的符號如「OK」或「收到」等字眼都等同書面通知了對方。筆者曾跟進一宗法庭案件,案主以WhatsApp向僱主請病假,僱主以「OK」來回覆,後來僱主不承認此病假申請,最終法庭判案主勝訴。

僱主錦囊 1.僱主或人事管理人員可在僱傭合約上清楚列明「書面通知」是可以以甚麼方式來通知,如公司只接受僱員遞交書面文件來通知,公司亦可自行擬訂離職文件供僱員使用,以免存有爭議。 2.年輕一代打工仔喜歡代好友辭職,公司可向員工先解釋離職程序,離職程序可列明在僱傭合約上,並要求僱員入職前細心閱讀和簽名同意。

文:何珮琪(Kiki) 多年處理勞資糾紛實戰經驗,曾處理多宗法庭及勞工處的勞資個案,以及多達5,000宗個案查詢。定期到各大專院校及機構舉行勞工法例課程及講座。

電郵:hrconsultingltd@yahoo.com.hk

https://www.recruit.com.hk/Resources/ArticleDetail.aspx?articleId=3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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